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7:16:45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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