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7:19:10
法律分析: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指法院受理并审理行政争议的范围。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2条和若干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几类事项提起的诉讼。(1)国际、外交等国家行为。(2)抽象行政行为。(3)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6)行政机关的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9)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一、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事项包括了哪几种。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