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31 08:58:01
一、驳回自诉裁定书的适用情形。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人民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二、自诉案件的特点有什么。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起诉,不经过或者检察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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