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8-01 01:55:50
1、减免税申请人可通过“单一窗口”自行打印《征免税确认通知书》。需要纸质《征免税确认通知书》的,可将通过“单一窗口”打印的《征免税确认通知书》交主管海关盖章确认。2、减免税货物税款担保审核确认、延期、修改及核销改为通过新版系统进行操作。对于通过新版系统出具的《准予担保通知书》,减免税申请人填报报关单时,应在随附单证栏选择“@准予担保通知书”,并填写《准予担保通知书》编号,征减免税方式填报保证金(代码:6)或保函(代码: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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