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8 03:46:40
法律分析。根据规范性文件性质和制定权来源的不同,规范性文件可分为三类。一是创制类规范性文件,即法律对某一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尚未作出规定,但因为行政管理需要,而制定具有新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文件。二是解释类规范性文件,即法律对相关的行政管理事务虽有规定,但较原则、不便操作,而对其进行细化解释,但未创设新的权利义务的文件。三是指导性规范文件,即为了行政指导而制定的、对相对人没有强制力的文件。法律依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第九条 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命令(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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