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8 03:44:05
法律分析。主要包括纳税人名称,经办人,开票事项,开票金额等重要信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第四条 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管理工作。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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