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8 03:41:24
一、受委托从事行政处罚的单位需具备什么条件。受委托对象既可以是有关机关,也可以是事业组织。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办法》第三条规定,委托有关组织从事行政处罚的,受委托组织应当具备的三个条件。(一)属于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物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和技术鉴定。另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办法》第三条第四款规定了符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确定的有关事业单位职能任务的要求。二、办理行政处罚委托需经什么程序。《办法》第四条、第五条明确了行政处罚委托办理程序。委托主体申请行政处罚委托,应当向同级法制机构报送下列资料。(一)行政处罚委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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