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8 03:48:29
法律分析。(一)被处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二)违法事实和证据。(三)政务处分的种类和依据。(四)不服政务处分决定,申请复审、复核的途径和期限。(五)作出政务处分决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四十二条 监察机关对涉嫌违法的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应当由二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监察机关进行调查时,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及其他非法方式收集证据。以非法方式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给予政务处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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