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8 03:24:40
法律分析。应急管理局的职责范围如下:1、负责组织编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2、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3、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4、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5、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辖区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防火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灾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等职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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