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8 03:23:16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在的现实生活当中,公司的股东如果因为个人财务方面的原因,想要将自己的股权进行转让完全是可以的,但是这样的转让通常情况下,内部的股东是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这主要就是为了维护公司内部的稳定发展。一、股东协议怎么写才具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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