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8 03:25:56
法律分析:有两种申报方式: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各有优缺点,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义务人为您办理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时,需事先下载您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即:由您的单位按月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可以较早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优点: 按月按时享受,不用自行办理扣除。缺点: 单位会知道部分个人信息。2、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本次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可在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中进行税前扣除。即:不由单位申报专项附加扣除,次年3-6月汇算清缴时自行去税务机关办理专项附加扣除,延迟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优惠。优点: 单位不会知道您的个人信息。缺点: 延迟享受,自行办理较麻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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