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8 03:28:05
法律分析。科技部和社科院分别负责统筹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科研诚信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对重大科研诚信案件,可开展联合调查,或协调不同部门(单位)分别开展调查。科研诚信案件被调查人是自然人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调查,若被调查人曾在其他单位任职或求学时存在科研失信行为,所涉单位应配合调查处理。被调查人担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被调查人是法人单位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调查。没有上级主管部门的,由其所在地的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或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责任单位负责组织调查。法律依据。《科技部、宣传部、最高人民等关于印发《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试行)》的通知》。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科研诚信案件,是指根据举报或其他相关线索,对涉嫌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开展调查并作出处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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