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16:37:07
开发商逾期交房,应催告并要求赔偿,催告后三个月内未交房可解除合同。根据最高法院解释,迟延交付或支付款项经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履行,请求解除合同的应支持,但另有约定除外。法律未规定或未约定催告时限,解除权行使期限为三个月;未催告的,解除权应在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则消灭。法律分析;开发商逾期不交房时,应该催告开发商交房,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催告后三个月合理期限内,开发商仍因自身原因未交房,则可以交出购房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依据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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