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16:00:54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一、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未尽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所规定的注意义务,在医疗过程中发生过错,并因这种过错导致患者人身损害所形成的民事法律责任。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二、误诊归医院哪个部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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