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13:07:11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可申报抵扣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中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包括焊工、电工、锅炉操作工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包括教师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医生资格证、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证、导游资格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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