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12:36:14
律师分析。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第九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査案件规定(试行)》,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保障被关押者人权的一种重要的司法救济手段。【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第十七条 经羁押必要性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一)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二)案件事实或者情节发生变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独立适用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判决无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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