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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12:42:23
法律分析:医院开出生证明可以作为办理户口本的材料,但不能直接作为户口本。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生医学证明条例》第五条规定,“出生医学证明应当记载新生儿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出生体重、出生地点、分娩方式、母亲姓名、母亲年龄、父亲姓名、父亲年龄等主要内容”。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申请人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婚姻证书、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有关材料,应当经有关部门核实后,可以作为取得户口的基本材料”。因此,医院开出生证明可以作为办理户口本的基本材料之一,但需要经由有关部门核实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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