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12:28:10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的,需要提供的证据包括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的财产证据、抗拒执行的证据,如视听材料,伪造证据的事实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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