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12:53:04
可以。生育津贴指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根据《生育保险条例》第十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依法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须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间申请办理。所需材料:《生育登记保险卡》、住院发票原件、参保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卡,难产另需提供诊断证明及病例复印件(含病案首页、入院记录、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围产保健费最高800元,生育津贴是缴费基数乘以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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