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17:11:36
律师分析。一是继续工作,取得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后,等哪天想跟单位清算工资的时候,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起诉。依据法律规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二是先在单位工作一个月,当取得单位无故降低职工工资的证据后,本人提出解除合同。并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