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17:15:21
法律分析。学校没有权利不让学生上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 第十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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