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7 17:09:46
男方请求宣告婚姻无效应受,不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该法条旨在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确保她们在特定时期得到安宁和正常的生活条件。法律分析;男方请求人民宣告婚姻无效仍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的,不可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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