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8 05:55:47
法律分析:申请设立博物馆,应当由馆址所在地市(县)级文物行政部门初审后,向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博物馆设立申请书。(二)馆舍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三)资金来源证明或验资报告。(四)藏品目录及合法来源说明。(五)陈列展览大纲。(六)拟任法定代表人的基本情况及身份证明。(七)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博物馆管理办法》 第九条 申请设立博物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固定的馆址,设置专用的展厅(室)、库房和文物保护技术场所,展厅(室)面积与展览规模相适应,展览环境适宜对公众开放。(二)具有必要的办馆资金和保障博物馆运行的经费。(三)具有与办馆宗旨相符合、一定数量和成系统的藏品及必要的研究资料。(四)具有与办馆宗旨相符合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