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8 05:21:14
夫妻的婚后财产,在离婚时,是这样分的:对于共同财产的部分,双方可以达成分割协议,达不成协议的,应当由人民法院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判决,对于个人财产的部分,不用分割,直接归个人所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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