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8 05:24:39
姓名权的行使应考虑社会公共利益。公民需使用正式姓名从事法律行为,不得随意让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也不得出于不正当目的与他人使用相同的姓名。这些限制旨在防止姓名权人滥用权利,维护公共利益。法律分析;权利的行使必须考虑社会公共利益。姓名权虽是一种绝对权,其义务主题是不特定的多数人,但正因为如此,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才要对姓名权的行使做一定的限制,防止姓名权人滥用权利。1、公民从事重要的法律行为,须使用起正式姓名。2、公民不得随意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3、公民不得基于不正当目的而取与他人相同的姓名。拓展延伸;公民姓名权的保护与法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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