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00:40:21
补办签注手续就可以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换领、补领手续。居住证持有人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扩展资料:经比对核定,申请人提供的信息与比对系统一致的,当场在《居住证》上打印签注信息。居住地址信息发生变化的同时在《居住证》上变更居住地址。经比对核定不一致的,告知当事人不予签注。投靠、就读、进修的移送属地公安派出所归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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