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00:41:37
董事会议事规则范本;第一条为了保证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令、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矩。第二条公司举办董事会,应严格恪守《公司法》等法令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举办董事会的有关规矩,认真、按时安排好董事会。第三条到会会议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和总经理列席会议。第四条董事会每年至少举办两次会议,由董事长招集,于会议举办十日以前书面通知整体董事。第五条有下列景象之一时,董事长应在10个工作日内招集暂时董事会会议。(一)董事长以为必要时。(二)三分之一(含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三)监事会提议时。(四)总经理提议时。第六条董事会举办暂时董事会会议须以书面方法提早十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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