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00:13:45
无法律规定了四种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如下:1、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2、经仲裁庭审查,和解协议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仲裁庭可以将其作为证据使用。但是,当事人为达成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争议事实的认可除外。3、调解。(1)调解委员会由劳动者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人数由双方协商确定,双方人数应当对等。劳动者代表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劳动者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委员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没有提出调解申请,调解委员会可以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主动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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