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00:21:08
挪用公款罪和职务侵占罪在侵犯客体、行为方式和主观目的上存在差异。挪用公款罪侵犯公司等单位资金使用权,行为方式为挪用,目的是非法取得资金使用权;职务侵占罪侵犯公司等单位资金所有权,行为方式为侵占,目的是非法取得财物所有权。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之一,对挪用公款罪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可处罚金或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处有期徒刑和罚金。法律分析;1、侵犯的客体不同。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2、客观表现不同。挪用公款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