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00:27:17
法律分析:法律援助人员应当向受援人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并在承办案件存在主要证据认定或适用法律等方面有重大疑义的,涉及群体性事件的,有重大社会影响等法定情况下,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案件办理情况。法律依据:《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条 法律援助人员应当向受援人通报案件办理情况,答复受援人询问,并制作通报情况记录。第三十一条 法律援助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援助机构要求报告案件承办情况。法律援助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律援助人员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报告。(一)主要证据认定、适用法律等方面有重大疑义的。(二)涉及群体性事件的。(三)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四)其他复杂、疑难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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