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00:33:55
法的效力通常指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特别法的效力间有约束力。法的生效时间:自法律公布之日起生效;由该法律规定具体的生效时间;规定法律公布后符合一定条件时生效。法终止生效的时间,一般分为明示的废止和默示的废止两类。明示的废止即在新法或其他法律文件中明文规定废止旧法;默示的废止即在适用法律中,出现新法与旧法冲突时,适用新法而使旧法事实上被废止。法的溯及力,也称法溯及既往的效力,指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一般说来,法律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法律依据:《立法法》第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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