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20:53:51
一、给付迟延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后,能够履行而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履行的行为。其构成要件为:须有合法债务存在履行须可能未按期履行迟延履行无正当理由。给付迟延依法应承担如下法律后果:1、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因迟延偿付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若迟延给付造成债权人丧失履行利益的,债权人可依《合同法》第94条规定解除合同,请求赔偿损失2、对在迟延期间因不可抗力造成标的物毁损丢失的,债务人依法承担履行不能的责任,并不得以不可抗力为由主张负责。但根据诚实信用原则,若债务人能够证明即使其不迟延给付也会发生标的物毁损丢失的,则可免责3、符合《合同法》第63条规定的情况,承担交易价格风险责任。二、受领迟延即债权人在债务人于履行期内履行时无正当理由未能及时接受债务履行的行为。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