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20:22:29
一、下班途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二)法条解读:“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对于探亲访友时遇到的人身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三)案例重演:李先生下班后骑自行车回家,途中决定到他家附近的菜市场买菜,不料途中不慎跌落路旁沟内受伤。李先生要求对其所受伤害认定工伤,劳动部门不予认定,李先生将劳动局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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