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20:06:31
1.改善居家养老条件,为辖区内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提供家庭适老化改造。2.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人员及有相关服务需求人员提供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并给予适度补贴。3.两节期间,为城乡低保分类施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按每户(人)500元标准发放节日补贴。4.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服务比例由80%提高到85%。5.将居家照护服务纳入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范围,减轻失能人员家庭照护负担。6.为符合条件有需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7.为患慢粒细胞白血病等13种特殊疾病的低保户患者承担医疗救助中的自理、自费费用。8.对全区城乡低保对象、城乡特困供养对象、高龄老人等群体开展走访慰问,每户发放价值500元的米、面、油等实物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