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21:21:18
法律分析。没有影响的。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35号)》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必要时,公安机关可以录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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