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04:49:52
物证、证人证言等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销售假药罪的主观证据的标准有:证据确实、证据充分,即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且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并且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经排除了合理怀疑。具体的可以作为证据的如下:(一)、证人证言;1.生产、销售假药单位所雇佣的人的证言。包括。(1)生产、销售假药的时间、地点、数量、外观包装、销售价格等。(2)假药的生产流程,销售方式,持续时间。(3)假药原料的来源、特征、数量、价格,假药的种类、适用对象及销售去向。(4)生产、销售假药非法所得资金及账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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