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04:38:52
法律分析:1、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受违法行为的侵害(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2、在征地依法报批前,政府应将预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被征地农民(预征知情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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