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05:05:25
补领结婚证的手续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结婚证丢失证明。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禁止领取结婚证的情形。1、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而且这种婚姻关系没有中止的人。这种人结婚也就犯了通常所说的重婚罪。2、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3、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者,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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