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02:12:24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 法律咨询:甲方拒付款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吗 我司与甲方签订合同后,并且甲方已验收工程,我方在提出付款事宜时,甲方居然要求我司降价,而且价格降的离谱,不然甲方拒付款,对此,我司不能接受,请问我司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无条件付款,胜算多少 律师回答: 胜诉可能性应该比较大,但是要看证据情况。可以联系律师做详细咨询。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规定的内容 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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