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02:31:26
法律分析:户口一般来说,只能在不改变“非农业”的户口性质的前提下,挂靠在农村。1,当事人的户口性质,应以户口本上的当事人常住人口页上的户口性质注明(如农业家庭户、非农业家庭户、非农业集体户等)为准。2,如果当事人要进行户口“非转农”的,必须户口原籍地有相应的,而当事人又符合该的所有要求。3,当事人具体可以咨询户口原籍地的派出所是否有该,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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