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02:02:53
公司章程应载明的事项依照《公司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依照《公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任期和议事规则。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