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6 02:01:49
            2016年10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正式发文调整成都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二套房首付比例全线上调。1、本方案适用于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2、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3、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4、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贷款要求;1、贷款对象;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在职职工。2、贷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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