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16:36:35
法律分析:谈话之前,案件承办室主要负责人与核查组共同研究提出谈话方案,经分管该案的委领导批准以后,由核查组负责实施。谈话的时候,要严格执行谈话方案,不得随意缩小或者扩大范围、变更调查方向和事项。接下来就是要通知被谈话人到指定地点谈话,一般由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派人陪同。谈话场所各项措施必须符合安全防范的要求,要没有安全隐患。比如在文中就提及,在调查山西某国企董事长郭某的违纪、渎职、受贿案时,该案核查组有一条工作纪律就是:“在办案点或外围核查谈话中,谈话必须在一楼进行,这是一条硬规定。”谈话时,要先填写《谈话对象交接单》,由谈话人员、陪同人员、被谈话人签名。同时,要先了解被谈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既往病史,告知谈话对象的权利义务。谈话人员也同时签名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