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16:46:35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对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在收到该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对不子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服的或对工伤认定的结论不服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作出认定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届满后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一、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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