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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14:21:57
法律分析。根据上海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上海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可以获得以下金额赔偿。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3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个月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法律依据。《上海市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的,为13个月的工伤人员本人工资;八级伤残的,为11个月;九级伤残的,为9个月;十级伤残的,为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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