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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13:16:50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由此可见,劳动仲裁答辩书不是必须提交的,如果要提交的,应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小高自从技校毕业后就一直在一家公司做钳工,一干就是六年。但是,由于单位体制不规范,一直没有给小高上过保险。小高一直积极要求单位给他上保险,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单位始终采取“拖”的战术,拒绝提交答辩状。劳动争议诉讼有一个前置程序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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