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13:13:11
从逮捕之日起两个月是羁押调查的期限。案情复杂,经高级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对重大犯罪集团案件和异地犯罪等重大复杂案件,经省人民批准,可以再延长两个月。对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省进行批准,可以再延长两个月。另外,对于比较特殊的情况,最高人民应该报请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人民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人民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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