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13:28:40
法律解析。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3、一次性补贴标准: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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