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15:33:45
教育机构劳动合同违约金应按《民法典》一般原则执行,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特征,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根据《民法典》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低可请求法院增加,过高可请求法院减少。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减少损失计算和证明的麻烦,但需合理且不超过法定上限。教育机构应与员工协商确定违约金,若超出法定上限则不合法。双方需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法律分析;一、教育机构劳动合同违约协议的违约金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