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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4-07-25 12:57:03
军人离婚时财产如何处理,孩子的抚养问题如何解决。军人离婚时有关财产问题的处理与社会上的当事人情况基本相符,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都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但对于军人在期间发生的涉及因身体伤残等原因产生的损害赔偿,一般都视为个人所有;也就是说凡是具有特定性。专属性的,应将其归入个人财产中。军人的伤残补助金,伤亡保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这些带有个人专属性款项,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对于军人发放的复员费。自助择业费等一次性计发费用,《婚姻司法解释二》中明确规定认为夫妻共同财产,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的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军人离婚时孩子抚养问题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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